破产供应商货款如何追回
松阳刑事律师
2025-05-13
法律分析:
(1)当供应商破产追货款时,第一步是在规定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。准备好合同、送货单、发票等证据材料很关键,这些能证明债权的存在与具体金额。同时,申报时要详细说明债权性质、数额、有无担保等情况,以便准确确认债权。
(2)若对债权表记载有异议,可先向管理人提出,若管理人不更正,则可向法院起诉,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。
(3)若供应商存在可撤销或无效行为,可请求管理人行使撤销权或认定行为无效,追回财产用于清偿债务,保障自身债权能得到更多清偿。
(4)若供应商进入重整、和解或破产清算程序,应积极参与配合。不同程序有不同清偿规则,在破产清算中,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,按法定顺序清偿债权。
提醒:追货款过程中证据的完整性和时效性很重要,不同案件情况不同,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及时申报债权:在法院规定的债权申报期内,向管理人申报,准备合同、送货单、发票等证明债权的材料,并详细说明债权性质、数额、有无担保等情况。
(二)处理债权异议:若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,先向管理人提出,若管理人不更正,再向法院起诉。
(三)行使撤销权:若供应商存在可撤销或无效行为,请求管理人行使撤销权或认定行为无效,追回财产偿债。
(四)参与程序受偿:若进入重整或和解程序,积极参与配合按计划受偿;若进入破产清算程序,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,按法定顺序获清偿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》第四十八条规定,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。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、伤残补助、抚恤费用,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、基本医疗保险费用,以及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,不必申报,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。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,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;管理人不予更正的,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供应商破产时,追货款步骤如下:
1.在法院规定的债权申报期内,向管理人申报债权,准备好合同、送货单等能证明债权的材料,申报时说明债权性质、数额、有无担保等情况。
2.对债权表记载有异议,先向管理人提出,不更正则向法院起诉。
3.若供应商有可撤销或无效行为,请求管理人处理,追回财产偿债。
4.供应商进入重整、和解程序,积极参与配合受偿;进入清算程序,优先清偿相关费用后按顺序偿债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供应商破产追货款可按申报债权、处理异议、请求追回财产、参与重整和解或按清算顺序受偿等步骤进行。
法律解析: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》,当供应商破产时,债权人应在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,准备合同、送货单、发票等证据并说明债权性质、数额、担保情况等。若对债权表记载有异议,可先向管理人提出,不更正则向法院起诉。若供应商存在可撤销或无效行为,可请求管理人行使撤销权或认定无效以追回财产偿债。若进入重整或和解程序,债权人要积极配合按计划受偿;进入清算程序,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法定顺序清偿债权。若在追讨货款过程中遇到复杂问题或对相关法律流程不清晰,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,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当供应商破产时追货款,要按法定流程进行。
1.债权申报:在法院规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,向管理人申报债权。准备好合同、送货单、发票等证明债权存在及金额的证据,申报时详细说明债权性质、数额、有无担保等情况。
2.异议处理:若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,先向管理人提出,若管理人不更正,可向法院起诉。
3.行使权利:若供应商有可撤销行为或无效行为,请求管理人行使撤销权或认定行为无效,追回财产偿债。
4.参与程序:供应商进入重整或和解程序,要积极参与配合,按计划受偿;进入破产清算程序,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,按法定顺序清偿债权。
建议追款时及时咨询专业律师,严格按法律程序操作,保障自身合法权益。
(1)当供应商破产追货款时,第一步是在规定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。准备好合同、送货单、发票等证据材料很关键,这些能证明债权的存在与具体金额。同时,申报时要详细说明债权性质、数额、有无担保等情况,以便准确确认债权。
(2)若对债权表记载有异议,可先向管理人提出,若管理人不更正,则可向法院起诉,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。
(3)若供应商存在可撤销或无效行为,可请求管理人行使撤销权或认定行为无效,追回财产用于清偿债务,保障自身债权能得到更多清偿。
(4)若供应商进入重整、和解或破产清算程序,应积极参与配合。不同程序有不同清偿规则,在破产清算中,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,按法定顺序清偿债权。
提醒:追货款过程中证据的完整性和时效性很重要,不同案件情况不同,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及时申报债权:在法院规定的债权申报期内,向管理人申报,准备合同、送货单、发票等证明债权的材料,并详细说明债权性质、数额、有无担保等情况。
(二)处理债权异议:若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,先向管理人提出,若管理人不更正,再向法院起诉。
(三)行使撤销权:若供应商存在可撤销或无效行为,请求管理人行使撤销权或认定行为无效,追回财产偿债。
(四)参与程序受偿:若进入重整或和解程序,积极参与配合按计划受偿;若进入破产清算程序,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,按法定顺序获清偿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》第四十八条规定,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。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、伤残补助、抚恤费用,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、基本医疗保险费用,以及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,不必申报,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。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,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;管理人不予更正的,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供应商破产时,追货款步骤如下:
1.在法院规定的债权申报期内,向管理人申报债权,准备好合同、送货单等能证明债权的材料,申报时说明债权性质、数额、有无担保等情况。
2.对债权表记载有异议,先向管理人提出,不更正则向法院起诉。
3.若供应商有可撤销或无效行为,请求管理人处理,追回财产偿债。
4.供应商进入重整、和解程序,积极参与配合受偿;进入清算程序,优先清偿相关费用后按顺序偿债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供应商破产追货款可按申报债权、处理异议、请求追回财产、参与重整和解或按清算顺序受偿等步骤进行。
法律解析: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》,当供应商破产时,债权人应在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,准备合同、送货单、发票等证据并说明债权性质、数额、担保情况等。若对债权表记载有异议,可先向管理人提出,不更正则向法院起诉。若供应商存在可撤销或无效行为,可请求管理人行使撤销权或认定无效以追回财产偿债。若进入重整或和解程序,债权人要积极配合按计划受偿;进入清算程序,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法定顺序清偿债权。若在追讨货款过程中遇到复杂问题或对相关法律流程不清晰,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,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当供应商破产时追货款,要按法定流程进行。
1.债权申报:在法院规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,向管理人申报债权。准备好合同、送货单、发票等证明债权存在及金额的证据,申报时详细说明债权性质、数额、有无担保等情况。
2.异议处理:若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,先向管理人提出,若管理人不更正,可向法院起诉。
3.行使权利:若供应商有可撤销行为或无效行为,请求管理人行使撤销权或认定行为无效,追回财产偿债。
4.参与程序:供应商进入重整或和解程序,要积极参与配合,按计划受偿;进入破产清算程序,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,按法定顺序清偿债权。
建议追款时及时咨询专业律师,严格按法律程序操作,保障自身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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